招生簡章
2012年度 留學生招生訊息
招生課程
| 學 科 | 課 程 | 年限 | 名額 |
|---|---|---|---|
| 航空學科 | 航空課程(空服員專攻・地勤人員專攻) | 2年 | 50名 |
| 飯店旅遊學科 | 飯店課程 | ||
| 旅遊課程 | |||
| 國際商務學科 | 國際商務課程(貿易專攻・報關士專攻) | ||
| 綜合英語課程 (綜合英語專攻・口譯專攻・ 翻譯專攻) |
|||
| 國際溝通學科 | 航空專科 | 1年 | |
| 綜合英語專科 (綜合英語專攻・口譯專攻・ 翻譯專攻) |
| 學 科 | 課 程 | 年限 | 名額 |
|---|---|---|---|
| 高級資料處理研究學科 | 遊戲開發專業課程 | 4年 | 40名 |
| IT開發專業課程 | |||
| 多媒體研究學科 | 遊戲開發CG課程 | 3年 | |
| 遊戲開發程式課程 | |||
| 系統開發研究課程 | |||
| 網路開發研究課程 | |||
| 數位科技課程 (CG專攻・網路設計專攻) |
|||
| 數位創意學科 | 遊戲CG課程 | 2年 | |
| 遊戲程式課程 | |||
| 平面設計課程 | |||
| 網頁設計課程 | |||
| CG影像創意課程 | |||
| 動畫課程 | |||
| 多媒體學科 | 系統工程師課程 | ||
| 網路工程師課程 | |||
| 經營工程學科 | 商業資訊課程 |
| 學 科 | 課 程 | 年限 | 名額 |
|---|---|---|---|
| 整體彩妝學科 | 整體彩妝藝術課程 | 3年 | 30名 |
| 美容科 | 美容科 | 2年 | |
| 美容造型藝術學科 | 美髮彩妝藝術課程 | ||
| 美容顧問課程 | |||
| 指甲彩繪課程 | |||
| 美容保養課程(女性限定課程) | |||
| 婚禮企劃課程 | |||
| 特殊彩妝造型課程 | |||
| 造型基礎學科 | 模特兒、藝人課程 | 1年 | |
| 時尚顧問課程 |
※授課安排在週一至週五,每堂課爲90分鍾,每週15堂課。(各科課程的時間安排略有差異。且學生可另行選擇跨學科課程。)
※ARTIST專門學校的部份課程在畢業後,不被允許在日本就業。詳情請洽各校諮詢專線。
入學條件
滿足以下各條件者,具備申請入學的資格
- 在日本語學校(財團法人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認定的日本語教育機關正規課程)就讀6個月以上、出席率優良者或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N2)以上或日本留學試驗日本語科200分以上者
(在日本就讀日語學校的學生,在校出席率90%以上為入學標準。如有因健康因素、天災等不得已的理由,造成出席率未達90%以上的情況,歡迎諮詢之後提交願書。) - 在日本以外的國家接受過12年學校教育(包括預計修了者),並且年齡在18歲以上者
- 對于升學志願專業抱有明確目的以及學習積極性者
※上述入學資格不符合的情況下,經由本校校長所認定的特殊入學資格下亦可報考。
申請期限
| 招生對象 | 申請期限 | 国内招生 | 2011年10月3日(一) ~ 2012年 3月19日(一) |
|---|---|
| 海外招生(OECD各國・NIES各國) | 2011年 9月1日(四) ~ 2012年 1月31日(二) |
※在日本國內3月以後的申請者,簽證的有效期限還有2週以上,在學費納期截止日前能夠繳納者才予以接受。
選拔方法
測驗科目:
- 資料審核
- 面試(包含日語口頭問答)
- 日本語筆試
※達到以下基準者,免除筆試
日本語筆試免除基準:
在日申請者→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N2)以上‧日本留學試驗200分以上
海外申請者→日本語能力試驗1級(N1)以上‧日本留學試驗250分以上
※只有ECC國際外語專門學校,合併上記條件,實施英語基礎測驗。
- 關於選拔時間,本校將會在您報名申請後另行通知。
(事前如被判定資料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日本語筆試及面試等。屆時將會通知您。) - 如有符合以下資格或是到達下記成績者,可依等級減免學費。
(關於減免學費的內容,請看第3頁)
| 學費減免等級 | 日本語能力試驗 | 日本留學考試(日本語學科) | BJT商務日本語能力考試 |
|---|---|---|---|
| A | 1級(N1) | 250分以上 | 500分以上 |
| B | 2級(N2) | 200分以上 | 400分以上 |
| C | 在日本語學校的出席率達90%以上者 | ||
※符合A~C這3種等級者,提出申請時,請出示在日本語學校畢業前的出席率,學費即可減免。
※參加入學考試時,若還未取得下述的資格或成績者,在考完試後才取得者,也可依等級來減免學費。
(上述考生請在2012年2月底之前與我們聯絡)
※入學後才取得下述的資格或成績者,學費則無減免。
原則上,第2學年度的學費等級跟入學時時相同。
但是,如果第1年的出席率未滿90%或違反校規或其他事項,第2年的學費等級則會有所變動。
關於日本國内報考(居住於日本的留學生)
現在居住於日本國內,就讀日本語學校或大學等,持有就學、留學簽證等在留資格的考生,
請依下列的流程,提出報考手續。
報考時間
2011年10月3日(一)~2012年3月19日(一)
※在日本國內3月以後的申請者,簽證的有效期限還有2週以上,在學費納期截止日前能夠繳納者才予以接受。
入學考試費
20,000圓日幣 (有參加學校說明會、個別升學輔導等考生則不用繳交入學考試費。)
報考方法
至本校前,請在電話預約之後,考生或是保證人帶著資料到下列欲報考的學校。當日本校會舉辦說明會。欲參加說明會的考生也可用郵寄(掛號)的方式報名。 ﹙外縣市報考者,有不便親自至本校的情況下,請來電洽詢。﹚
- ECC留学生中心
- 〒530-0015
- 大阪市北區中崎西2-1-6
- (ECC國際外語專門學校内)
- ECC 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
(c/o Ecc Kokusai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 2-1-6NAKAZAKINISHI
- KITA-KU OSAKA 530-0015 JAPAN
- 諮詢電話
- TEL:+81-6-6361-2200<
- 日本國內免付費電話 0120-644-882
- FAX:+81-6-6311-1456
- E-mail:is-office@ecc.ac.jp
- 受理時間
- 星期一~星期五 10:00∼18:00
- 日本的假日及本校定休日除外
日本國内報考流程
- 1.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請來本校聽取說明
- 2.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提出申請資料、參加本校考試
- 3.ECC
審查申請資料、合格
- 4.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支付入學金・學費
- 5.ECC
確認繳交學費後,依照簽證更新之需要,將會郵寄「入學許可書」給報考者
- 6.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由於基於入境管理局法的在留資格,以「留學」以外的資格(例如就學簽證等)居住的人,請盡快地申請在留資格的變更。 同時,用短期簽證臨時居住的人,請回母國一次,在在外日本公館辦理簽證的交付且請採用海外報考流程的手續。
報考資料
- 1.入學申請書(Form1)
- 2.學習的理由、誓約書(Form2)
- 3.關於留學資金的調查表(Form3)
※1〜4由報考者本人親筆填寫﹙電腦打字可,但請親筆簽名署名﹚
- 4.經費支付保證書(Form4)
(經費支出者親筆或日本身分保證人得到經費支出者的同意而代筆)
所謂經費支出者是與入學志願者有著很深的關係,實際負擔留學資金者 - 5.在日身份保證書(Form5)(由身份保證人親自填寫・沒有身份保證人的話則不須填寫)
所謂在日身份保證人是不用負擔留學資金,不過,能有責任進行在日學生的指導及緊急時候,資金提供的人
- 6.照片3張(4cm×3cm)
除了申請書、准考證(國內應試)黏貼以外還需準備的
- 7.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證明書或畢業證書的影本護照的影本(有記載身份事項、戳印全部頁面)
- 8.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的影本(表面和背面)
※因為要確認是為正本,所以請在報考時或考試當天帶來。
- 9.日本語學校的出席成績證明書(請在報考日開始1個月內提出)
- 10.證明日本語能力的資料(沒有的話則不用)(正本)
下列不論何種證明日本語能力的資料資料
- 日本語能力試驗的認定書及成績通知書(2級・N2以上)
- 日本留學試驗的成績通知書(日本語科目200分以上)
- BJT商業日本語能力測驗的成績認定書(BJT400分以上)
※沒有關於日本語能力的證明的情況下也能應試,不過,在入學時,需要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N2)左右的日語力。
※正本在報考後會歸還給您。
※沒有關於日本語能力的證明的情況下也能應試,不過,在入學時,需要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2級(N2)左右的日語力。
※正本在報考後會歸還給您。 - 請參照下記的資料來準備。
- 11.海外匯款的存摺或匯款證明書
來日後,日本語學校的費用、生活費等,從經費支出人接受匯款的學生,請提出海外匯款明細單。
- 12.外國人打工許可證明書及薪資明細或者薪資轉帳戶頭證明
來日後,有打工的學生或打過工的學生請提出證明。
關於提出資料的注意事項
- 1.以外語作成的資料,請翻成日文後再提出。
- 2.提交的資料必須爲2011年7月1日後作成的資料。
- 3.證明文件盡可能請用發行機關的名稱、所在地等的紙張作成。
- 4.如身份保證人居住於日本的話,請提出身份保證書。
- 5.記載文件必須是最低限度的東西,如有其他能證明在留資格認定的資料也請一併提出。
- 6.請把申請資料在記入前跟記入後都要影印,以便日後的修改。
- 7.如有無法提出的資料,請與本校聯絡。
提交處
關於日本國内報考
請使用掛號信等可以確認發送和到達記錄的郵遞方法郵寄報考資料。保證人現居日本的情況下,可持資料交於以下地址。(保證人:申請報考者在報考期間以及在日本學習期間能進行指導的人)
- ECC留學生中心
- 〒530-0015
大阪市北區中崎西2-1-6 (ECC國際外語專門學校内)
關於海外報考(僅限於OECD各國及NIES各國)
現居住於日本國外,將申請留學簽證的考生請按以下的說明來辦理報考手續。
報考時間
請在2011年9月1日(四)~2012年1月31日(二) 務必送達
(注)提交的資料可能會有準備不完備或不充分的情況,請確保有足夠的時間來修改或追加資料。
入學考試費
20,000圓日幣
報考方法
請使用掛號信等可以確認發送和到達記錄的郵遞方法郵寄報考資料。保證人現居日本的情況下,可持資料交於以下地址。(保證人:申請報考者在報考期間以及在日本學習期間能進行指導的人)
〒530-0015
大阪市北區中崎西2-1-6
(ECC國際外語專門學校内)
ECC留學生中心
海外報考的流程
- 1.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請來本校、當地聽取說明
- 2.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提出申請資料、參加當地考試
- 3.ECC
對資料審查以及選拔考試合格者發給「入學許可書」,並將必要的資料提交日本法務局。
- 4.在日保証人・入學申報者
繳納選考費
- 5.法務省
審查居留資格 ・發行「在留資格認定書」
- 6.在日擔保人・入學申請者
得到法務省認可的申請者的經濟擔保人按本校指定的方法繳納入學費、學費和其他經費等請求金額。在確認繳納金的同時發給「在留資格認定書」。
- 7.入學申請者
申請者持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發的「在留資格認定書」去駐外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取得簽證後便可作出國的準備。
※申請護照和簽證時,請直接向各申請受理機關詢問具體情況。 - (取得簽證)
入學申請者,盡量請在2012年3月19日(一)~3月23日(五)到達日本。
- (赴日・來校)
延誤了入學日的場合,有被取消入學資格的可能。
報考資料
入學申請者請提交下列資料
- 1.入學申請書(FORM-1)
∙必須全部由本人用日語填寫。﹙電腦打字可,但請親筆簽名署名﹚
∙入學年齡以及學年等不規則的場合,請添附學校等機關的說明文件。
∙ 學習理由請,具體詳細記述。 - 2.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預定)證明書或者畢業證書(原件)
- 3.照片5張
(4cm x 3cm ,6個月以內的半身脫帽照)
- 4.護照複印件
(附照片的頁面以及記載日本國出入境記錄的全部頁面)
- 5.日本語能力證明資料(正本)
必須爲下列的其中之一
- 日本語能力試驗認定書以及成績單(2級・N2以上)
- 日本留學考試成績通知書(日本語科目成績在200分以上)
- BJT商務日本語能力測試成績認定書(BJT成績在400分以上)
- 6.戸口名簿複印件
或者能夠代替戸口名簿的證明書原件(包括家庭成員的戸口名簿)
- 7.誓約書(FORM-2)
入學申請者,經濟擔保人分別親自簽名並蓋章
<下列資料僅需符合情況者提交>
- 8.在學證明書
符合此項情況者提交
- 9.在職證明書
記載職務內容的資料,如有復職計劃,也請填寫。
負擔就學經費者請提交下列資料
經由匯款支付經費
- 1.經費支付方法等的說明書(FORM-3)
必須由經濟擔保人親自填寫
- (1)在您所選定的學費支付方式上劃上“○”
- (3)關於生活費的支付方式,請寫明最初入國時所帶金額、之後的匯款次數(如:幾個月匯1次,每次匯款金額多少錢等)以及匯款金額。
- 2.匯款人的存款證明書
- 3.在職證明書
個體經營者或者公司經營者提交營業執照
- 4.納稅證明書
需為記載收入金額的資料
- 5.能證明同申請人關係的證明書
韓國國籍者請提交戶籍全頁
本人以外的日本常住者負擔的場合
- 1.經費支付方法的說明書(FORM-3)
必須使用法律上有效的印鑑 、必須由經濟擔保人親自填寫。
- 2.身份保證書(FORM-4)
必須使用法律上有效的印鑑 、必須由經濟擔保人親自填寫。
- 3.負擔者的住民稅的納稅證明書
必須注明所得金額
- 4.存款證明書
- 5.職業證明
- 公司職員
- 在職證明書
- 公司經營者
- 公司的營業執照(登記簿謄本)
- 個體經營者
- 營業許可書(複印件)
- 6.住民票居民證(住民票)
必須記有整個家族的資料
外國人的場合為「登錄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 7.證明與申請者之間關係的資料
- (1)親族的場合,提交本國的戶籍證・住民登錄證等(原則上三親以內)
- (2)公司關係的場合
- 1.對方公司的事業內容說明書或者營業執照
- 2.生意上的付款信用證複印件或者海外匯款證明書
(註明收款方並蓋有銀行印的資料)
- 3.生意上的船運提貨單(空運提貨單)的複印件
- 4.由外國政府發行的法人登記證
- 5.註明出資比例的資料(下列資料之一)
日本方面 有關對外直接投資的外幣證券登記書
海外方面 由政府發行的注明投資額的證明書
申請人本人負擔的場合
- 1.以申請人名義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證明書、證明本人的資産的資料
- 2.在職證明書
- 3.納稅證明書
必須注明所得金額
- 4.經費支付方法的說明書(FORM-3)
只記入2的(1)(2)(3)與姓名、簽名即可。
用獎學金來支付的場合
- 1.明確註明獎學金支付金額及支付機關的由支付機關交付的證明書<獎學金的支付機關為民間的企業・團體的場合>
- 2.作為過去支付對象的留學生清單
如果沒有2.的場合,須提交該企業・團體的概況說明資料及獎學金支付規則類的資料 - 3.該學生接受獎學金的申請・審查經過的說明資料
關於提交資料的注意事項
- 1.以外語作成的資料,請翻成日文後再提出。
- 2.提交的資料必須爲2011年7月1日後作成的資料。
- 3.證明書類儘量使用有發行機關的名稱以及所在地等印刷的用紙。
- 4.若經濟擔保人為日本人的情況下,請遞交註明擔保人身元保證書(FORM-4)的資料。
- 5.上述資料爲最低限度的必要材料。也有可能要求提交能證明來日資格的其他資料。
- 6.請事先複印好申請書原件和填寫完畢後的申請書,以便於修改。
- 7.如有無法提交的資料時,請與我們聯繋。
提交處
關於海外報考
現居住於日本國外,將申請留學簽證的考生請按以下的說明來辦理報考手續。
- ECC留學生中心
- 〒530-0015
大阪市北區中崎西2-1-6
(ECC國際外語專門學校内) - ECC International Student office
(c/o Ecc Kokusai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 2-1-6NAKAZAKINISHI
KITA-KU OSAKA 530-0015 JAPAN








